审计调查表明:北京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7日】
【来源:审计署郑州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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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在对北京市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时了解到,该市2006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地区以来,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前提下,不断探索,适当扩大基金支出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扩大基金支出范围。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将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高失业率区县就业专项补贴也纳入补助范围。

    扶持就业困难群体。一是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再次就业再就业人员,规定曾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再次就业后,可继续申请享受补贴。二是享受岗位补贴人员,由原来的“4050”失业人员、中度重度残疾失业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增加了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以及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三是提高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提高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力度,由原失业保险基金承担1/3、区县财政承担2/3,调整为失业保险基金承担2/3,区县财政承担1/3。二是鼓励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对安置高失业率区县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失业保险基金承担专项补贴的2/3。三是将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职业培训补贴由70%提高到90%。

    北京市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为维护经济改革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王德俊  冯常煜  何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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