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出台文件规范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8日】
【来源:山东省滕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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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山东省滕州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实行任中审计的意见》。这是该市继去年出台《滕州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意见》三份文件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基础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是该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的又一重要成果。《意见》从任中审计的重要意义、审计项目管理、审计目标、经济责任评价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意见》指出,加强干部监督开展任中审计工作意义重大。随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不仅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需要,也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源头治理的需要,更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有利于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利于领导干部理财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是对领导干部最真诚的爱护和帮助;有利于组织等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动态信息,掌握干部的理财能力、依法行政和决策水平;有利于解决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决定落实困难等问题,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整改的积极性。任中审计结果在离任审计时直接利用,能够有效解决在换届期间离任审计干部多、时间要求紧、工作量大的突出矛盾,为客观公正地考察选拔干部争取主动、赢得时间。

    《意见》要求,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规范任中审计的管理。一是实行计划管理。审计部门年底向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任中审计的建议名单,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监督需要,结合干部任职和年度审计任务情况,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任中审计项目,报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部门实施。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正职任职满1年以上,即可根据需要安排任中审计,要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人作为任中审计的重点对象,要实行两个重点突出:新任主要负责人(镇街党政正职)满二年以上的重点突出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临近离职三年内的重点突出审计。三是实行审计公示制度。实施审计前,要将审计对象、内容、范围、要求、举报电话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搜集审计线索,取得相关信息资料。公示电话分别公开审计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两部电话。四是加强组织部门对任中审计的指导。实施任中审计过程中,组织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的需要,提出任中审计指导意见,同时,要做到“五个联合”,即:联合印发审计通知、联合进行审计公示、联合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座谈会、联合研究审定审计结果报告、联合落实审计结论。

    《意见》要求,要以任中审计为手段,着力促进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提高。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理财能力;以合法性审计为重点,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效益性审计为目标,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以廉政建设审计为目的,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意见》规定,加强对任中审计过程监督,确保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真实客观准确评价。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任中审计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业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教育培养,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好、原则性强的业务人员开展任中审计工作,确保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中审计评价真实、客观、准确。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的评价,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事业发展责任,主要看任期内区域经济发展指标、社会事业发展目标、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制目标、企业经营成果指标、经营效益目标等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二是科学决策责任,主要看任期内重大投资项目、大宗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批手续、决策效果情况。三是依法行政责任,主要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四是经济管理责任,主要看财政财务收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五是廉洁从政责任,主要看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意见》最后要求,要加强对任中审计的领导和结果运用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任中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提高审计结果运用质量,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委组织部定期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会同市审计局,定期对审计对象执行审计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问题较为严重的领导干部,安排进行诫勉谈话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同时,将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本人的干部人事档案。

    文件印发后,该市组织部门已向审计部门征询了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意见,拟于近日正式向审计部门印发任中审计委托书。(司增会  范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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