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掇刀区审计局设立“项目风险责任金” 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6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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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审计局下发了《掇刀区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试行“项目经费”管理,设立“项目风险责任金”,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办法》规定,审计项目经费按确定的审计工作日和费用开支标准定额管理,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在审计项目按时保量完成的前提下,根据支出情况按局财务管理规定程序可以据实报销使用被审计单位车辆的燃油费用等。
    《办法》强调,以审计项目经费的30%为额度,从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工资及其它奖励性工资中提取当年项目风险责任金,实行奖惩机制。在项目质量方面,该文件规定:审计项目在本局年度质量检查中没有达到75分的,扣除当年项目风险责任金;若发现以前年度审计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从当年的年度考核工资中扣回相应数额的项目风险责任金;审计项目无特殊情况超时的,每超过一个工作日扣50元,在扣完项目经费后,从当年年度考核工资中继续扣款。特别强调:审计工作人员未经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擅自消化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发现未发现被审计单位重要经济问题,与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营私舞弊,违反廉政保密纪律规定,或者因工作失职导致审计决定被依法撤销等情况,扣除当年项目风险责任金,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置。
    设立“项目风险责任金”,一方面将经费落实到具体项目,为审计项目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提高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意识,防止审计组由被审计单位安排食宿或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礼金、礼品等行为发生,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审计,更加注重审计形象的提升;另一方面将项目质量、守法状况与奖惩措施挂钩,量化奖惩标准,督促审计人员更加注重审计质量的提高。(付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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