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审计局健全完善制度 提升机关效能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
【来源:江西省吉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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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塑造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日前,江西省吉安县审计局制定印发了《吉安县审计局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责任追究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评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细则》九项制度。

    每一项制度对制度的含义、适用对象、涉及范围、经办人员的责任和要求、违反制度的处理处罚等均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强。如《限时办结制》对审计通知书、出具审计征求意见稿、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审计决定的执行及审计报告的整改等都作出了明确的时间规定。另外,该局为更好地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修养和服务意识,自创特色制定了《吉安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了该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履行的行为和鼓励的行为及不得有的行为;规范了工作用语、服务忌语及仪容仪表等。

    该局高度重视该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制度发放到每位工作人员手中,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让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全局上下形成了“人有所事,事有人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地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罗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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