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鲤城区审计局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2日】
【来源: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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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审计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公正行使,构建规范的审计法治环境,近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审计局出台了《鲤城区审计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并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审计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梳理和细化。经梳理后的行政职权33项,细化后的标准80小项,其中:行政处罚20项,细化标准67小项;行政强制2项,细化标准2小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细化标准11小项。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该局还建立了4项执法程序流程和规定,并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检查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完善,以利于自由裁量权的顺利行使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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