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市审计局出台绩效审计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1日】
【来源:河南省沁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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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绩效审计工作,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更资源节约型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近日,河南省沁阳市审计局出台了《绩效审计考核办法》。该办法对绩效审计工作从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定、审计评价标准、审计报告内容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

    该办法要求,审计人员审前调查主要应了解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背景信息;工作目标以及它们的相对重要性活动,即被审计单位实现其目标的不同方法;资源的性质及特点;程序及控制;其他相关信息。

    该办法对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进行了确定,评价标准主要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评价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评价标准、专项资金审计评价标准三类。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评价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性质的差别,分为行政成本、专项资金、专项经费三大类。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评价以定量分析为主,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的。具体包括法定标准,即国家政策、法规中所规定要达到的要求;计划标准或预算标准,即项目开工前预先编制的标准;历史标准,即以前年度的实绩水平,可以说明项目效益是否达到和超过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先进标准,即全国或本地区同行业已达到的先进水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可以根据管理需要、项目特点、介入时点,采取项目投资评审、项目执行效益考评、项目后评价、项目效益分析等方式。

    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占用及利用指标、管理活动评价指标、社会和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具体到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经济性包括项目可行性论证比重、配套资金到位率、项目资金节约率、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率四个评价指标;效率性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度、审核审批的比重、项目招投标率四个评价指标;效果性包括宏观经济效益增长率、社会效益增长率、宏观环境变化率三个评价指标。

    办法强调,由于绩效审计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可能统一规定审计报告的要素、结构及意见类型,但一般的绩效审计报告除应有正常审计报告的内容外,应包括采用的评价标准和审计方法、主要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情况、绩效审计评价意见或结论、审计发现的情况及审计建议等基本内容。(郭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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