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太仓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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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政府为了加强和改善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太仓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近年来,太仓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政府投资项目在计划立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环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办法》的出台不仅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范围、原则、程序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而且使政府投资项目得到综合有效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计划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项目调整要分管副市长、市长审定,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对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追加投资超计划投资10%且绝对额超100万元以上的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同一建设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按投资计划、建设进度等方式分期拨付;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审计范围。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健全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张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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