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五种渠道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1日】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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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积极探索审计结果运用的形式,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管干部、正党风、促廉政、谋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去年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9%上升到65%,问题资金占审计资金总额的比例下降4.1%。

    运用审计结果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干部管理部门把审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衡量政绩或调整任用的依据,实现定性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2006年以来,各级干部管理部门参照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平调447人,提拔124人,免职126人。同时,澄清了有争议领导干部的问题,避免了干部“带病上岗”、用人失察等问题。

    强化领导干部警示和日常教育。自2006年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纪检、组织、审计三部门,连续五次对142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指明问题,提出要求。对违规问题较多的23名干部,进行了单独谈话。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在党校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15期,警示教育干部1800余人次。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四年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共通报275个部门单位和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审计情况,公开了5起典型案例,起到了震慑违法犯罪的作用。

    根据审计情况进行纠风治乱。根据审计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出台《严禁党员干部公费旅游的补充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的意见》等22个文件,开展一系列集中治理活动,有效地净化了社会风气。三年来,对245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780名村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了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分11名科级干部和58名村干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各级审计机关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三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批示、批转和采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信息241篇,出台文件25个,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8个,规范调整经济政策26项。(侯光剑   孟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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