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出台审计廉政风险点预控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江苏省宝应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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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共宝应县委《关于印发宝应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宝应县审计局近日印发了《审计廉政风险点预防及控制办法》。 

    《办法》对本机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明确了审计廉政风险点预防和控制的重点以及廉政风险点的主要表现 ,建立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点管理延伸到工作的各个岗位,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构建了严密的清正廉洁的“防护网”。特别对审计执法、财务管理、干部任用等重点环节实行了全过程监控,强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

    《办法》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就如何做好审计廉政风险点预防及控制办法提出了七个方面意见:一是加强教育的针对性。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火墙,确保关键岗位不失控、关键人员不出事。二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三是加强专职监督。积极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四是加强行政监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重点事件、重点时期的监督和管理。五是加强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公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六是加强社会监督。注意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七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贯彻执行不力,导致发生廉政风险行为的科室,除对当事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外,视情逐级追究科室或分管领导责任。(何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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