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出台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无锡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日前,无锡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分析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向全市各市(县)区、各部门提出了七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应定期听取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探讨工作思路和策略,帮助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只能加强,不得削弱。二是完善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查处理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问题的整改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局(编办)、审计局应密切合作,稳步推进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三是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审计任务。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时,既兼顾到审计覆盖面,又确保重点审计对象占一定比例,同时要前移监督关口,优先安排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大幅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四是深化内容,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各地区要把审计质量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在实施审计时,注意了解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的行使情况,特别关注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的决策能力、行政效果和管理水平。五是注重实效,广泛开展结果运用。认真贯彻市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积极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力争所有问题都整改到位,帮助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六是创新方法,稳步推进结果公开。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已有的向被审计单位集体通报、张贴结果报告等做法,不断拓展范围、扩大影响,深化审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七是加强指导,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各地区及有关单位应加快建立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开展这项工作必要的机构、人员和经费,扩大审计覆盖面、逐步消除监督盲区,促进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审计机关对各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帮助内审机构提高审计质量。

    该《意见》还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为维护集体资产、保障村民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朱一龙)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