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审计局实行“五个结合”创新审计方法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6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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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审计局注重探索审计方法,将专项资金审计与专项调查、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审计项目有机结合,从多角度、多层次发现、跟踪线索查证事项的方法。

    一是与同级财政审计相结合。重点审计财政部门对上级拨入、本级政府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拨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分配下拨,核查有无不按政策规定分配、超范围拨付、滞留未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等问题。揭示缺乏专项资金预算的种种弊端和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行为中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专项资金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使用分散。也受审计资源限制。为了节约审计成本,对专款实施审计调查,对主管部门管理的专款实施审计。对乡镇、建设单位管理的专款实施抽样审计。这样有利于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益,既可把握资金管理质量和总量,又可掌握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既可查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能考核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如在今年9月的新农合审计、对城区两个镇的涉农补贴审计就采取这样的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与抽查工程项目相结合。在8月份实施的沼气项目资金、农村人畜引水项目审计,审计组注意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深入工程现场实地测量、勘察。以防有的项目资金从账面上看都用到了工程上,而实际投入的资金却与投入的资金量不相吻合或项目工程与资金的规定用途不符。到现场察看工程解决难以发现的问题,使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与实地勘察工程有机结合。有助于了解和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目前,有些单位的专款没有建立专账。而是与单位经费放在一起核算,只有将专项资金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分清专款来源与经费来源、专项支出与经费支出,确认经费与专款是否存在打通使用的现象。确认经费是否挤占了专款。

    五是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其专款管理的责任意识。如将专项支出预算、社保费征收率、投入产出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分别作为财政、地税、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期考核指标之一,对挤占挪用专款用于消费的;监管不到位造成“豆腐渣”、“半拉子”工程的;投入产出率、投资回收期较大幅度低于正常水平的;以种种理由或“借口”不给职工投保或少投保的、有缴费能力又恶意欠费的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王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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