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推行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廉政审计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来源: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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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考察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湖北省应城市在严格执行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双报告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行外出考察廉政审计制度。

    该市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廉政审计的程序主要有:外出考察干部所在单位提交考察文件、参加考察的邀请函,交市委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经市纪委监察局备案。考察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察局审核外出考察干部撰写的考察报告,审计局进行考察费用审计。

    该市还明确要求,外出考察的领导干部在考察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三个严格”规定:一是严格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二是严格考察经费管理,考察经费按照“谁组织谁出钱”的原则落实,严禁向参加对象摊派或接受下属单位赞助和奢侈浪费;三是严肃外出纪律,对违反审批规定擅自外出的党政机关干部,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组织外出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来,该市已对6批市、镇领导干部外出考察费用进行廉政审计,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规现象。(钟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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