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审计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执行力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1日】
【来源:吉林省辽源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年初以来,吉林省辽源市审计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树新风正气,促廉洁从审”活动,狠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 制定一套完整、规范、详细的规章制度,让制度规范每件事、每个人,把遇事问领导,变成遇事找制度,由过去的“人管人”,变成“制度管人”,促进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较好地提高审计机关执政能力,使审计局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定岗定责,制定了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年初,各科室都要与局长、分管局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职责,责与权相统一,奖与惩相结合,营造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几年来,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辽源市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辽源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辽源市审计局审计回访制度》、《辽源市审计局审计“八不准”》、《辽源市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和审计纪律规定》、《辽源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辽源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优质审计项目奖励办法》、《审计信息奖励办法》等四十余项制度,并将把其印制成一本合订小册子,发到每位审计人员手中,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使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有章可循,通过制度来规范了审计干部工作行为,使审计机关保持了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作风。

    阳光审计,用制度规范和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一是实行审计公告制。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即将《审计公告》张贴在被审计单位最明显的地方。《审计公告》将审计组廉政纪律“八不准”、 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组人员姓名及监督举报电话全部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同时,局内也实行公开制度,凡涉及局内重大事项、人员变动、职工切身利益,全部向全局干部公开。去年我局连续两次提拔使用12名干部,从研究、投票、到公示仅用半天时间。二是实行审计组重大事项报告制,审计组汇报工作全员参加,处理违纪问题实行集体评审制度,避免个人以审谋私和规避审计风险。三是落实审计“八不准”制度。审计组每到一个单位,都向被审单位发放印有审计 “八不准”内容的《廉政卡》,审计结束时由被审单位将审计组的廉政评价如实填写到《廉政卡》上并寄回审计局,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四是聘任审计廉政监督员。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聘为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对该局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该局的廉政建设工作。五是建立了机关党建和反腐倡廉的制约机制。把搞好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环节来抓,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审计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党员管理细则》;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制定了《审计局工作流程》、《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公布结果,干部的推荐、任免、调整以及机关5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规定都要经过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决定,有效的解决了权力集中的弊端;先后制定了《廉政建设规定》、《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八小时以外廉洁行为的几点要求》等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实行审计回访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回访制度,一方面是对审计人员执行工作、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另一方面是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了加大审计回访监督力度,该局年初在全省审计各级系统第一个成立了执法监督科,专门负责审计回访工作,将所有审计过的项目全部纳入回访计划,进行跟踪回访和监督。为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该局每年都组织检查组对上年度已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促使被审计单位增强财经法规意识,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达到了审财务、查问题、纠错误、改不足、建制度的“审、查、纠、改、建”目的。

    目前,通过审计回访,大部分被审计单位都能够结合审计建议,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较好地堵塞了漏洞,完善机制。 

    在对市环保局审计时发现排污费欠缴问题,环保局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专题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对审计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并制定了“七条措施”,上报市政府,确保排污费征缴到位。

    在对市红十字会审计时发现其专门岗位初级卫生应急救护培训未能有效开展,无法充分发挥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在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对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红十字会根据审计建议进行了审计整改,组织专业师资力量,严格培训管理,统一考核,以确保切实提高群众在应急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在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过程中,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挤占挪用问题比较突出。
审计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王兆华、市委副书记宋春芝分别就审计调查报告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发挥作用。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方面,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及时纠正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农业专项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下发《关于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意见》,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健全监管手段和措施。

    在对劳动局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局鉴定费、档案费等收费没有按照文件明确规定上缴财政,以及存在截留、招待费支出过高、报销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对此问题劳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建章立制,成立了规划财务科,建立完善了23项制度,对局党组、局班子成员、日常事物、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包括《财会岗位职责制度》《财会基础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结余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等。严格报销制度,控制招待费,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刘红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