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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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在听取市审计局本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新要求。

    一是深化重点。要认真总结和梳理历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类型、表现形式和主客观原因,紧密结合中央、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系统、行业特点,在解决和防范共性和个性问题上,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前瞻性强,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力求做到“以一项措施防止一类问题的发生,以一个意见推进一个系统管理工作的改进”,规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和行政行为。

    二是标本兼治。加强审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保证审计意见和建议百分之百地落实,是检验审计效益的重要标尺。审计部门自身要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强审计回访,宣传和树立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社会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履行“经济卫士”的职责,按照“审计面前没有特殊部门和特殊干部”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和作用得到最大发挥。

    三是扩大成效。随着审计覆盖面的不断扩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比例不断提高,审计任务更加繁重,要切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审出成效。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条件基本成熟,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总要求,严格按照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做好方案,认真实施。要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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