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人大常委会采纳预算执行审计建议下发《审计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对该区科学技术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五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单位总体上能够认真执行区相关意见和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的追加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被审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精确、执行力度不够、编制不完整等问题。

    上述问题及审计建议在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审计报告中反映后,得到了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采纳审计建议,下发了《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财政等相关部门“一要细化预算编制,改进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见性,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制定定员定额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支出预算的准确性;二要硬化预算执行,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批复预算执行、随意变更预算、自行改变预算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等行为,应坚决制止和及时纠正,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三要强化预算管理,以严格预算执行为主抓手,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建立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收支行为”。

   《意见》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努力提高财政监管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纠正,对一时难以规范的要制定改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建议政府逐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汤世游)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