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审计建议促成立专门机构管理政府债务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浙江省瑞安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浙江省瑞安市审计局以维护财政安全运行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连续几年对政府债务进行跟踪审计调查。针对当前债务规模不断扩张,融资成本偏高,债务资金利用效率低,偿还来源无保障状况,深入分析原因,揭示债务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及管理层面的问题,并从完善债务项目决策机制,加强债务计划管理,健全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债务分类管理,健全债务偿还机制,以及发挥财政部门在债务日常管理主体地位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审计信息和审计要情得到省领导和瑞安市领导的批示。

    瑞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并积极利用审计成果,连续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债务管理机制:一是设立专门的政府债务管理机构——“瑞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该机构挂靠市财政局,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使政府债务做到统一预算计划,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监督管理,有利于掌握融资中的主动地位,有利于政府债务和财政资金的整合使用,有利于债务资金在不同债务单位的统筹使用,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建立重点工程建设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有利于完善债务决策机制,整合政府性融资平台,解决政府投融资计划脱节,部门各自为政,多头融资,债务规模失控问题。三是出台了《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就如何完善债务管理机制、明确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规范政府债务计划编制和审批,强化政府债务风险分析与监测,健全债务偿还来源机制和化解现有债务风险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上述机制的建立为有效遏制债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势头,实现政府债务科学有序的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及建立债务偿还来源保障起到积极的作用。(陈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