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审计局积极推动审计成果导向创新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6日】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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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坚持把审计成果作为审计工作的核心产品,作为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主要载体。在深化转化审计成果方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成果意识,用科学的成果导向来引导和指导审计工作实践。在实现审计成果导向创新方面。
    
    一是实行了“审计信息随项目走”,每完成一个项目,必须形成一篇对项目审计情况的反馈信息。“审计信息随项目走”的举措,产生了积极的效应。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联席成员单位中间,全面通报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意见,审计成果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三是一审多果,审调结合。对重点资金、专项资金审计中,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确定绩效审计调查的重点,实行“绩效调查”随项目走。四是把好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关。每个审计项目提出的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必须由局审理委员会讨论把关,保证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积极推动审计成果导向创新,提高了审计质量,深化了成果,增强了审计工作效应。(张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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