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山阳区审计局出台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等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2日】
【来源: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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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广大审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把审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经局班子研究,出台了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学历晋升的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取得规定高级职称的奖励现金2000元,取得规定中级职称的奖励现金1000元,初级职称的奖励现金500元,学习资料及费用全额报销。对晋升规定专业本科学历的,酌情奖励。其中,取得和起始学历相同的规定专业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现金1500元;取得和起始学历不同的规定专业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晋升规定专业研究生学历的,报销学费。取得规定的执业资格的,一次性奖励现金1500元。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按级别酌情奖励。

    该办法提出取得国家、省、市荣誉分别奖励1000、500、300元。被国家、省、市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分别奖励1000、500、300元。对于提供案件线索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奖励500元。审计查出小金库在10万元以上的奖励500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奖励200元。

    该办法对信息内外宣传、科研课题、计算机审计、审计创新及参加市局举行比赛活动等取得荣誉奖励分别进行了明确。(张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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