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审计局出台部门与镇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2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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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南京市镇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试行)办法》与《南京市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试行)办法》。这两个办法是针对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普遍反映鉴定模糊、缺乏具体的定性定量评价标准等疑难状况,试图通过统一内容与标准的方式,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质效。

    《镇街办法》评价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对镇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评价,包括:评价推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及生态文明的目标完成情况,其中规定指标体系分三大类12项,经济发展类5项、民生改善类5项、生态文明类2项;评价促进镇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情况。二是对重要经济决策与执行情况评价,包括:决策程序评价;决策监管评价;决策成效评价。三是对财政管理情况评价,包括:预算筹集与分配管理情况;预算拨付管理情况;资产处置管理情况;账户管理情况;其他情况。四是对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及国家规定及政策情况评价,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使用政策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民生政策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情况。五是对地方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状况评价,包括:财政收入评价;财政支出评价;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债务的评价。六是对个人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评价。七是对其他经济责任情况评价。

    《部门办法》评价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对事业发展情况的评价,包括:任职期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任职前、任职内主要业务指标、计划比较情况;业务工作思路和措施情况;考评结果、获得荣誉情况。二是对重要经济决策与执行情况评价,包括:决策程序评价;决策监管评价;决策成效评价。三是对与经济事项有关的内部管理情况的评价,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评价;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评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评价。四是对执行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和其他规定情况的评价,包括:政府性基金、各类专项资金;政府代管的各类专项资金;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情况。五是对财政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情况的评价,包括:收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支出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部门资产处置以及产权管理情况;对本级及下属二、三级单位财务监管情况。六是对个人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评价。七是对其他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于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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