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审计局四项措施促被审单位有效整改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5日】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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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湖州市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采取“加强沟通、跟踪回访、联动整改、及时通报”四项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成效明显。

    一是注重审中沟通协调。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问题,采取前移沟通协调的办法,在审计实施阶段把工作做深做细,统一相关单位人员的思想认识。一方面,深入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取证充分,有据可依,使审计意见更具有针对性,为提高审计整改的执行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促使被审计单位转变观念,纠正审计整改是财务部门任务的片面认识,建立以单位内部审计为整改责任部门,财务、业务、管理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二是抓好跟踪回访工作。制定了《审计结果跟踪实施办法》,提出了“及时跟踪检查审计结果的成果转化、整改落实情况,并加强审计成果的再利用”的要求,把它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实行后续跟踪审计。对在规定时间没有落实到位的实行问责,并要求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进行跟踪督查,促使被审单位领导重视整改并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联动促进整改。为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提升审计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并争取政府、人大的支持,由政府出面牵头协调,建立财政、组织、纪委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间的整改联动机制,并通过人大督办,保证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

    四是通报情况推进整改。及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向政府专题汇报,财政同级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市直各单位通报,有力地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作用。(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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