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审计局采取过硬措施力推审计信息宣传工作上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5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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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审计综合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层层传达贯彻学习,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今年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并做到“三个明确”,实现“三个突破”。

    明确任务,在审计信息宣传采用数量上有新的突破。该局为认真落实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服务党政领导宏观管理。规定今年的综合信息要被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有关新闻媒体采用120篇,其中审计署门户网站、《中国审计报》采用20篇,省厅采用40篇。各股室至少被市局级以上采用10篇以上,各班子成员也至少采用2篇以上。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全年信息宣传任务,并强调要有一定数量的调研文章被市局、省厅、审计署三级审计机关刊登采用。同时,也要有一定数量的宣传稿件被有关新闻媒体采用。

    明确责任,在审计信息宣传质量上有新的突破。该局在确定任务的基础上,责任也进一步细化,成立了信息宣传工作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股股长分别为第二、第三责任人,每个股室并明确了一名兼职信息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和反馈审计信息。一是突出信息报送重点。紧扣经济工作中心,紧跟全省、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每个项目至少要上报3篇高质量信息,必须要有2篇信息被省厅级以上采用,也必须要有1篇信息被县以上党政领导批示。二是围绕政府关注的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民生问题进行分析,增强和提高领导的签批率,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围绕审计机关成立20多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工作经验和做法,以及发展思路进行认真总结回顾,研究新点子,拿出新办法,做出新成绩。

    明确措施,在审计信息宣传奖惩上有新的突破。该局规定审计信息宣传是人人参与,全员考核,实行有奖有惩,风险共承的原则。一是奖励标准加大。被采用信息在原来的基础上各提高50%。二是惩处兑现强硬。凡没有完成信息任务的股室及个人,实行年终结总帐,一方面取消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评先表模资格;另一方面是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扣责任制奖50%,做到奖罚分明,惩处有力。(罗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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