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召开新闻媒体记者学习宣传审计法实施条例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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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召开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东南快报和海峡都市报等记者,省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共30多人。厅领导翔实介绍和解读了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主要修订内容。同时,希望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为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促进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参加座谈会的有关领导和各媒体记者发言讨论认真热烈,认为国家审计需要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范围、过程与结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现对旧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共54条,修订了46条,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共58条,是否从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等进行了发言式提问,审计厅领导根据记者提问进行了翔实解读和答复。

    通过座谈讨论,与会人员感到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大家表示:一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积极向家庭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宣传,促进社会公众理解审计、接受审计、支持审计;二要精心安排,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种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促进社会公众理解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实质,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甘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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