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审计局采取十项措施规范审计执法促进质量提高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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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甘肃省酒泉市审计局采取十项措施规范审计执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其主要内容是:

    一是建立《审计方案专家评审制度》,设立审计方案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一事一审,同类联审”的方式,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或受主任委员委托由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对全市统一组织或行业审计、财政预(决)算审计,县(市区)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重大项目、重点资金、重点单位审计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中审计目标的可行性,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的适当性,审计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审计分工的恰当性,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分管领导主持所分管科室项目审计方案的评审论证,根据评审意见调整、确定审计方案。

    二是制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暂行规定》,加强对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法制工作机构坚持从审计进点到出点的全程参与,前移复核关口,由“复核”向“审理”转变,随时了解审计情况,逐步从单纯的复核向审计全过程的审理转变。

    三是实行审计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

    四是完善审计业务审定会制度,阶段性集中进行审理,提高审理的效率,同时保持审计处理处罚的连贯性、统一性。

    五是实行双岗双责,在审计组增设局派廉政监督员,强化内部管理,将党风廉政责任履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加强对审计组的廉政监督,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六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实行审计公示制、将审计项目人员、时限、内容、纪律等予以公示,实行公开、透明的阳光作业,充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七是开展廉政回访,由局分管纪检、审计质量的领导带队深入县市区政府、纪检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进行走访。

    八是努力营造审计法制工作氛围,结合“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学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的积极性;九是积极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通过参评发现问题、寻找差距、促进提高。

    十是以人为本,创新观念,制定《“十佳”能手评选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十佳能手”(“核查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问题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 评选活动,激励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争先创优,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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