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县审计局强化廉政建设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来源:湖北省长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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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廉政建设,增强防腐拒变能力,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廉政“回访”常态化。该局制定了《审计廉政回访暂行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审计,对出具的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的审计项目,都纳入审计回访和审计抽查之列,每年审计回访面至少要达到年度审计项目的95%以上,抽查审计面要达到10%左右。主要检查审计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县审计局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十项纪律》,是否依法审计、公正处理;检查监督审计决定的落实及其审计处理处罚金额上缴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成员在该项目中的廉政情况的意见。除此之外,对部分审计项目还要试行审理。对审计回访和抽审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处理。从近几年审计廉政回访的情况看,审计人员廉政和审计项目的审计情况,受到被审单位的高度评价。通过回访表明,审计机关在社会上的形象整体上是好的,审计工作做到了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得当。严格的管理制度,多层次的监督机制,保证了审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化”。为了促进审计回访和抽审结果的落实,该局制定了《审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对在执行公务中拉关系、送人情、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予以行政追究。对由于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因素或不负责任,工作马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违纪事项未引起足够重视的,对相互串通、隐瞒事实真相、有意不出具真实审计报告的,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缺乏充分法律法规依据和证据的行为,要逐级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审计项目质量明显提高,该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舆论监督“公开化”。每年年初,该局将全年审计项目以县政府名义文件全县转发予以公开,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首先要审计廉政反馈卡和审计组承诺书交给被审计单位,以便审计项目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反馈审计组的廉政建设情况。这样做,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舆论监督,有利于审计人员自我约束,自觉依法办事。

    四是社会监督“多元化”。审计执法要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必须借助社会的力量,得到全社会的认可。该局从人大、政协、新闻单位、民主党派等社会阶层中聘请了6名特约审计人员和3名审计政务公开监督员。一方面监督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监督被审计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及社会生活、经济领域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向审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在审计回访时,审计监督员积极参与,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此同时,该局还在长阳纠风网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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