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不断提升审计成果利用层次和水平有效发挥财政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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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坚持把促进整改、提高效能作为财政审计的最终目标,通过审计为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和水平,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发挥财政审计服务大局的建设性作用。
    一是在审计过程中“边审计边整改”,突出审计整改的时效性。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凡是能够立即解决的,督促被审计单位立即整改,并从源头上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在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中,该局从立项、资金流向、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全过程进行审计,及时追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被挪用的资金,既规范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又避免了事后整改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
    二是从内控制度、管理机制、政策层面提出建议,发挥财政审计的预警作用。审计监督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有责任更早地感知风险。在近几年的财政审计中,该局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注重从宏观层面进行归纳、提炼,强化深层次地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强的改革思路和措施。根据审计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了政府各部门的预算管理。
    三是完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提升审计成果利用水平。该局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针对财政审计发现的问题,每年都组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在年末将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形成报告提交市政府,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形成了人大和政府抓整改、审计和财政促整改、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整改效果逐年提升。很多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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