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审计局连续十二届2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4日】
【来源:江西省抚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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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江西省委下发《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通报》,江西省抚州市审计局荣获省委省政府“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这是抚州市审计局连续十二届2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全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加强审计工作的关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了业务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一是通过抓重点,重实效,用一流工作业绩检验文明创建成效,达到了查处问题的力度前所未有、服务大局的成效前所未有、取得的审计成果前所未有、各级领导对审计机关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二是通过抓根本,强素质,铸造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审计干部队伍,不断加强了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三是通过重教育,抓学习,树立抚州审计机关文明新形象,不断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局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教育,培养局机关良好道德风尚;切实注重学习,营造局机关学习进取氛围。该局全局上下思发展、谋发展、人心齐、干劲足,形成了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甘落后、竞相发展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全市审计工作取得了全面发展,审计工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为促进抚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赶超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曾希国  杨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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