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实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4日】
【来源:湖北省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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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房县审计局从审计整改内容、报告形式及范围、督查考核办法等方面建立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推动了全县财经管理不断规范,促进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全面发挥。
    明确整改内容,突出报告重点。在审计整改报告中要求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要求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调帐处理、退还单位或个人、减少财政拨款等违纪违规问题,是否执行到位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在报告上全面反映,审计组要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单位财经管理机制、制度上的缺陷,是否已经建立健全,运行有效。二是审计意见建议是否落实到位。对合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落实,对不合理的意见建议是否有解释说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三是移交司法、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处理的违纪违规事项、人员及资金是否处理到位纠正到位。
    实行分级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审计整改实行分级分类三级报告制度。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在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4个月内由审计机关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形成审计整改报告,直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对整改结果不能通过,继续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对涉及民生的五项社保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民政资金、扶贫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整改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全社会报告,接受群众监督。对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必须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报告,审计组人员参加,接受干部职工质疑和咨询。每年县政府组织召开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通报会,对整改情况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整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
    形成督导合力,确保整改效果。县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情况。县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源头治腐的一项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县人大将听取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将部门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县人大年度执法检查的一项内容,要求各部门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县政府将审计整改作为政府督查工作的一项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一期督查通报;县审计局将审计整改报告装入审计项目档案,并形成全县年度审计整改情况综合报告报送县政府。(柯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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