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一项审计建议促使政府出台四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来源:湖北省鄂州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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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以鄂州政规[2010]5号发布《鄂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这是鄂州市审计局提出的审计建议促使市政府出台的四项管理制度之一。
    鄂州市审计局2009年通过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财务收支审计,揭示其资金筹集、分配、拨付、核算,土地收购储备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提出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的审计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责成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土地局及市城投公司,针对各自职能职责草拟,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经市委、市政府常务办公会审议通过,先后由市政府颁布了《鄂州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鄂州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鄂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鄂州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为整顿全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秩序,规范城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和项目管理、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周红兵、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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