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紧扣规范预算管理深化财政审计突显六大成果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2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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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始终将促进规范预算管理作为深化财政审计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整改力度,并通过综合分析对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和水平,财政审计工作在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促进基本支出预算逐步完善。针对近两年审计发现部分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文本的人员数多于实际数,少数提前退休、退养人员在领取社保养老保险的同时,财政部门在预算中重复供给等问题,该局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最终锁定问题根源在财政预算的基础数据库,并如实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促进财政部门及时整改。在人大、政府和审计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该市财政部门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财政信息网络大平台,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着重加强财政基本数据库建设,依据编委文件和人员基础信息收集情况,将各预算单位人员基础信息纳入数据库,核定单位财政供给性质、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定额标准、财政应供养人员情况进行测算编报,对未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结合人员变化情况、历年财政供给水平及部门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测算编报。通过此次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清理,查出不属财政供给或不属全额供给人员120余人。同时,经过改革规范,理顺了单位财政供给性质和范围,统一了财政预算供给口径,基础预算编制工作达到了完整、准确和绩效的目标,也为今后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自动生成打下了良好基础,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促进不断加大公共及公益性事业投入。在对具有行政执法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但暂时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主要是主管部门的基层单位)进行审计时,该局不仅如实反映问题,而且客观反映他们的困难,帮助解决在公共和公益事业发展中存在矛盾和问题。去年,根据审计反映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召开了财政、审计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解决公共和公益事业发展问题。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结合市直财力实际,将文化、卫生、农林水等部门的7个基层单位纳入到2010年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之中,同时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10个事业单位人员给予足额经费保障;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等3个单位由差额转全额,从政策和财力上给予扶持,防止他们向社会转移负担,激励其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是促进项目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该局始终将项目预算编制、执行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高度关注项目支出的管理和效益。今年初,根据审计部门建议,市政府围绕缓解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供需矛盾,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市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0]10号),进一步明确了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原则和工作要求。随后,市财政局对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合,包括清理剔除单位到期项目和临时性项目;整合使用各类财政性资金(基金),实行各类资金(基金)使用与政府项目预算有效对接;对各部门、各单位一般性项目进行统一压缩,原则上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 。经过上述改革措施,共计清理剔除单位到期项目和临时性项目2142万元,转入专项资金(基金)安排的项目302万元,压减单位一般性项目278万元,留待以后年度安排项目2754万元。
    四是促进零基预算取得重大突破。单位上年结余没有纳入下年的预算管理,一直是单位支出苦乐不均的重要资金来源。该局在审计工作中十分注重揭示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零基预算管理取得了突破。今年来,该市首次对部门预算单位上年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全部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规定单位上年基本支出结余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支出结余全部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统筹使用。2010年,各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结余资金总计12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安排21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安排12428万元,实现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单位结余资金统筹目标,缓解了部门预算收支矛盾。
    五是促进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体系。在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情况审计的同时,该局积极参与审查每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有关招投标活动,并同财政部门组成联合审计检查组,检查反馈采购预算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强化管理的措施建议。在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共同推动下,2010年该市通过国库网络平台,成功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对接,部门预算编制中按规定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通过资金约束机制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并严格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85%以上。
    六是促进强化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近年来,针对部门单位非税收入逐步成为违纪违规高发区的问题,该局始终把对非税收入的审计监督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重中之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推进整改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和完善。为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该市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的通知》(黄财预[2008]265号),规定非税收入的项目安排主要用于个人性支出和其他政策性支出,依次按照个人政策性支出、单位负担的离休人员医疗费超支、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政策性奖励、建设性支出的顺序进行安排,促进非税收入的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居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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