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东宝区经济责任审计首次对环保问责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9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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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在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积极贯彻《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首次明确将乡镇主要负责人履行资源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纳入审计范畴,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计。同时明确将实行环评一票否决权,对环评指标不过关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
    该局以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为切入点,把乡镇主要负责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资源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调整产业结构政策等情况作为审计内容,重点检查排污费的核定和征收,污染普查、工业园环评、土地搬迁、森林覆盖率等情况,结合财政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结果,综合评价乡镇主要负责人履行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通过审计,揭示了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排污费的核定、征收不力、森林覆盖率明显降低等问题。为了能引起区领导对此问题的重视,区审计局以《审计情况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区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关注。该区及时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以审计结论为依据,全面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政绩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资源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首次对一工业重镇的主要负责人因森林覆盖率大幅降低、环境保护不力而被调整工作岗位。(陈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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