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审计局连续两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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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前印发的《关于命名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中,江苏省苏州市共有5家审计部门获得表彰:苏州市审计局在获得“2005~2006年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再次蝉联了“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工业园区审计局获得了“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常熟市审计局获得了“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吴中区审计系统获得了“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
    该市审计文明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文明创建的基础。成立机关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牵头抓、各处室配合抓,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小组积极参与,比较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出台了《苏州市审计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苏州市审计机关争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工作指导意见》,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创建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二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引领和培育文明风尚。注重主题教育,开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参观中国审计博物馆等活动,使审计队伍的政治信念更加坚定;注重宣传引导,加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注重文化建设,举办“审计杯”乒乓球赛、书画摄影展等特色文体活动;建立“帮困基金”,扶贫20余户贫困家庭3万余元,玉树地震捐款1.6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文明依法审计水平。努力提高把握大局、主动服务、开拓创新、依法审计四方面的能力素质,践行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纪律、举止文明三方面的文明行为,提升文明审计水平。坚持依法按程序、遇事讲道理、善于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处理问题,坚持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
    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廉政为民的文明形象坚持廉洁从审。注重廉政制度建设,制定《审计规范操作指南》,实施审前承诺、审后回访、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投资审计领域廉政建设,抓好对协审中介机构的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严把协审质量。坚持为民服务;组织开展协助治安巡逻、维护交通秩序、助困助学助残等活动,服务民众、服务社会。
    五是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动审计职能工作取得新业绩。一方面,充分发挥“预防、揭露、抵御”功能,坚持真实合法性与效益性监督并重,近三年,共开展审计项目230个,促进增收节支53.47亿元,有效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从完善制度角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服务宏观管理。近三年来促进审计单位完善规章制度30项,提出各类审计建议807条,被采纳719条。(王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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