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亭湖区审计局项目计划实行“合并同类项”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审计局在项目计划的编制、管理上,找准不同项目的相同点,实行“合并同类项”,对可合并实施的项目进行“二合一”或“多合一”,有效地解决了人少事多的难题,切实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是实施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凡镇(街)党政“一把手”中有一位需离任审计的,亭湖审计局必对另一位同步实施任中审计,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该地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并为改变以往发现问题由谁负领导责任含糊不清这一现状提供了依据。近年来,先后对永丰镇、黄尖镇、文峰街道、先锋街道等地的10多名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实施了“同步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0多条,并查处涉案达百万元的“小金库”1个。
    二是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与所在单位财务收支“捆绑审计”。以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同时“捆绑”审计该部门财务收支审计,以达到点面结合、立体监督的目的。去年上半年,在新成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之际,亭湖审计局抓住原劳动局长离任审计的机会,一并对原劳动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原劳动局的“家底”,为劳动、人事两部门合并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
    三是实施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联合审计”。针对近年来少数地方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中因腐败而“下马”的实际,亭湖区审计局立足从源头监督,对交运、教育、住建等部门实施重点工程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联合审计,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发生的概率。近两年来,由交运局牵头实施了331省道、234省道等12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投资金额近10亿元。针对这一情况,亭湖区审计局及时对其局长经济责任进行了任中审计,帮助解决了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10多个问题,收到了较好效果。(嵇仁东)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