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审计机关展开“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民评民议活动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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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中的服务作用,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根据市优化办、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要求,以改进作风、规范执法、改善政务服务环境为突破口,以是否有利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为检验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向全市审计机关制发通知和方案,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市民评民议“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诚恳接受民众的评价和监督。

    民评民议活动将按照部署发动、对标评标、公开承诺、查找整改、“电视问政”、接受评议等方法步骤贯穿全年,年底将评议结果量化评分计入年度审计工作综合考评成绩。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措施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民评民议重点评价和监督四个方面:一是评效率。是否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就审计执法职能事项制定最优工作标准;是否通过再造流程,切实解决审计时间长、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二是评公开。是否将审计机关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方面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后新的工作标准向社会公示,并公开承诺、践诺;是否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将应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三是评服务。是否对企业及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坚持依法审计,“审、帮、促”并重,寓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是否“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否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规定。四是评整改。是否切实整改影响“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建立责任“买单制”和“末位淘汰”制;是否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建立长效机制。

    对标评标、公开承诺阶段,重点对照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审计机关服务投资发展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就审计机关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逐项对标,然后结合武汉建设发展特点和审计工作实际,优化再造流程,按照全国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服务最优标准,研究、制定和完善审计执法流程、标准,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民评民说”和市、区优化办审查,没有达到全国最优标准,得不到企业、群众认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区)委和市(区)政府写出书面说明,并按责令的期限进行整改,直至达标为止。“电视问政”环节,根据市优化办、纠风办的安排,与企业、群众接触最紧密的重点单位“一把手”,将于7月份走进武汉电视台直播间,现场接受企业、群众代表的咨询、投诉。

    通知要求,民评民议是“治庸问责”向纵深推进的一项重要步骤,全市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评议工作作为履行职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载体,作为对审计工作的一次系统、全面和严格的检验。要建立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反映工作动向,研究解决评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统筹兼顾,把评议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审计风险防控和完成审计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三不放过”:群众反映强烈和自查暴露出的重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不跟踪处理结果的不放过;对查清的问题,未吸取教训、没有整改的不放过。(张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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