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机关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 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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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公安厅重视审计结果,积极促进加强公安系统内部财务管理。近日,该厅专门下发文件,将2011年作为全省公安机关“审计整改年”,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姚继周任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辖市公安机关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审计整改年活动,达到强化审计意识、解决存在突出问题、改善内部管理、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等工作目标。
    该厅明确,审计整改的重点是2008年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和公安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重点是六个方面:一是基层执法办案部门在涉案财物收取、管理、上缴、转罚没与退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监管场所专项审计发现的经费保障不到位、在押人员权益保障不够、钱物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三是装备财务、行政后勤等部门在财务管理、支出控制、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中央和省级公安机关转移支付资金不到位、“上补下抵”和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和民警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个人生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该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整改重点,认真检查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汇总,对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列出明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力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具体措施和整改期限。在整改过程中,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找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通过审计整改年活动,全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督办、本级职能部门落实、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广大民警舆论监督”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这次整改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实行。(卢周亭 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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