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审计局制定《援疆项目跟踪审计规程》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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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援疆全额投资类项目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近期,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根据《宁波市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和宁波援疆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并结合援疆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援疆项目跟踪审计规程》。

    该规程共15条,明确了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式、跟踪审计定位、工作协调机制、资料交接、审计纪律等内容,对重点环节的审计做了详细的规定,从而使援疆跟踪审计更加规范有序。其主要内容:

    一是在审计方式上,鉴于项目地点远、周期长、数量多、进度不一的特点,审计采用现场跟踪与阶段性集中审计相结合。市审计局派2名专业审计人员常驻新疆库车县,对工程造价、质量、安全控制等即时性内容进行跟踪审计,同时全面掌握项目基本情况,收集如合同、联系单、结算等资料,通过扫描电子化传送至宁波后方。同时根据现场提供的审计资料,完成审计取证工作,填写审计取证单,会同后方审计人员及时进行量价核查工作,为阶段性审计做好准备。每年度安排专项集中审计,根据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确定当期审计重点及检查上阶段审计意见落实情况。

    二是在跟踪审计定位上,跟踪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审计组出具审计意见单或审计机关审计建议函和审计报告等形式,向援疆指挥部反映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回复审计组。

    三是在工作协调机制上,建立审计组与指挥部业务处室、市审计局与指挥部二个层面协调有关审计事宜。分级协调处理审计中遇到问题,一般事宜在审计组与业务处室沟通解决,涉及全局或重大事宜由市审计局和指挥部共同协商处理。

    四是在重点环节上,如对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进度款拨付、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无价材料签证、工程结算等方面,明确审计资料提交、审计介入时间点、审计期限和审计内容,各方职责、要求清晰。(蔡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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