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构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三全”模式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来源: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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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东海县审计局在政府投资审计领域积极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监督管理模式,切实使该县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直接审”与“组织审”相结合,做到审计监督全覆盖。该县将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都纳入了审计范畴,并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参与的审计体系。该县审计局针对局自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量不足的现状,将审计资源进行科学谋划和配置,对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实施直接审计;对一般性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计划管理、分类实施、备案抽审,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和指导乡镇、部门内审机构开展审计。2010年该局直接实施政府投资项目16个,送审金额5.77亿元,核减金额1.17亿元,核减率达20.4%。为强化对协审中介机构管理,该局制定出台了《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聘请社会力量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并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了7家中介机构进入该县政府投资协审数据库。

    “跟踪审”和“决算审”相结合,做到重点项目监督全过程。该局由以事后审计为主逐步向事前、事中审计延伸,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一方面,使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钻孔取芯机等专业技术设备加强项目现场检测,揭露工程质量、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工程造价高估冒算,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水平;另一方面,对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既参与工程项目概算、工程设计、方案论证评估等工作,严把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关口,努力从源头上监督和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又让跟踪监督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在施工建设阶段做到逢变更签证必到、逢隐蔽工程施工必到、逢主要材料进场必到。

    “重自律”和“严复核”相结合,做到廉洁从审全方位。该局推动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努力维护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生命线”。一是规定审计人员在参审政府投资项目时要签订《审计承诺书》,对审计的质量、廉政、保密、纪律等事项作出承诺;同时该局从纪检监察、检察院、建设、交通、水利等相关单位聘请12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廉政监督员,对审计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廉政监督;二是加强对协审机构管理和考核。修订完善了《组织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协议书》和出台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对中介机构业务工作、审计成果、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建立相关奖惩制度;三是加强审计复核工作。对投资审计项目,建立健全审计组自身复核、中介机构相互复核、局法制科复核外,并安排资质更高的中介机构实施第三方抽查复核,做到抽查面不低于20%,对部分项目还邀请上级审计机关专家进行项目抽查。(李海燕  袁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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