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来源: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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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近日,江苏省响水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响水县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有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与实施、审计内容与要求、审计报告与运用、审计责任与整改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全县各级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织、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审计部门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相应事项确定审计范围和内容,主要检查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及效果,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财政法规政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审计对象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等。同时明确,领导干部任职一届的,届内全部审计,任职时限较长的,重点审计最近一届,重大问题可以追溯任职的其他年度。为缓解换届选举时经济责任审计过分集中的矛盾,要求组织部门选择重点,安排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避免突击审计影响审计质量。
(单以琪 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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