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利:审计力促政府出台商品房资金监管新政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来源:湖北省监利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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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监利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了《监利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凡是7月份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与使用将纳入监管范围。目前,已有两家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先期与监管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正式接受资金监管。

    近年来,该县审计部门把民生审计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大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针对城区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在对房产管理部门审计中,审计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情对政府提出了加强许可证制度、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等五条建议,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可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进行滚动开发,造成工程“烂尾”;促使开发商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销售、回笼资金,有利于增加市场房源供给,平抑房价;有效避免开发商用原有项目建设资金去投拍新土地或用于其它项目,影响现有项目的工程质量和交房时间,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监利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实施后,市民在购买纳入监管范围开发企业预售期房时,其购房款将直接存入银行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而不是直接交付给开发商。房地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市场的日常巡查,采取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款项的原则来核准开发商使用预收款,并通过监管银行每月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收支情况表》,认真核对开发商对预售资金使用的流向,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体系等信息化建设,加大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透明度。(潘波 李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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