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华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提出五条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来源:云南省南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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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南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李宗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为加强审计工作,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全县财政收支平衡,提出了五条审议意见:

    一、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对待审计;二是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逐步壮大审计队伍;三是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二、加强收入征管。县政府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财政预算目标,把抓收入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强化税收征管,完善财税收入目标责任制,严防跑、冒、滴、漏,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三、强化预算约束。县政府职能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优先安排“保吃饭、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等支出需求,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推进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同时,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预算,加强项目储备工作,以项目实施推动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财政监督。县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按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真实、及时、完整使用;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和管理;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实行重大建设项目进度通报和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动态监控,建立全过程、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强化事前事中监管。

    五、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县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及时加以整改,特别是要加大对要求归还原渠道资金、财政周转金逾期、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长期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力度;督查、监察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督查,对长期不予整改的,该问责的要问责,以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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