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相城区实行国有公司年度必审制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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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的管理,10月中旬,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公司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审计部门对区属国有公司实行年度必审制度。同时,该区还将审计结果作为国有公司年度考核以及有关领导经济责任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今年1月起,相城区审计局对区属国有公司进行了审计,涉及企业资产上百亿元。审计过程中,该局结合企业目标责任、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地方债务审计,对企业完成实事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了考评,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率等与历史同期值进行了比较,提出了意见建议32条,查处不规范资金12.2亿元,直接挽回损失800多万元。
    
    该局对国有公司的审计得到了区委、政府的肯定,直接促进了《意见》的出台。《意见》要求,审计部门要对区属国有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规情况进行年度必审,并积极推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在实行年度必审的基础上,《意见》还对区属国有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要求国有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内审和风险控制制度,有条件的较大的区属国有公司应设置独立的内控机构,其余公司可设置专门的内审机构。在基建工程造价审计上,逐步探索由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基建审计办法。(翟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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