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来源:江苏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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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自觉地将审计监督融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着眼服务领导宏观决策、推进制度建设和促进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是促进部门更加规范管理。审计中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被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170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45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推动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责任,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地税征管情况审计推动市地税局在省内率先开发启用了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有效打击了“阴阳合同”的交易行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推动开发区管委会出台了8个文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公务结算;非国资委直管国有企业审计调查工作推动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非国资委直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对市级非国资委直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了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明确了清查基准日和进度要求;等等。
    
    二是促进政府完善机制体制。财政审计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镇村公交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扬州近年将构建形成资源共享、衔接有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镇村公交发展格局,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均等化交通出行服务。征地拆迁审计调查工作得到了谢正义市长的肯定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提出的13条审计建议促成了《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等8个规章制度的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推动市政府建立了市级政府偿债专项预备金,在财政支出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政府融资项目还款来源,防范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引发的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三是促进财政实现增收节支。在坚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的同时,积极创新整改督办工作机制,把督促有效整改、促进财政实现增收节支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关口,采取确定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明确跟踪督办职责、检查跟踪督办效果等一系列措施,狠抓了领导批示、重大事项和审计结论的跟踪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整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今年来,该局通过对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督办,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44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09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93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50万元;通过开展工程审计,核减投资(结算)额2947万元。审计在促进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杨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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