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审计局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促进养老保险基金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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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对市所属的三县(市)2010-2011年6月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发现该基金在管理中存在部分已故人员仍继续领取退休养老金问题。鉴于问题的严重程度,该局打破常规,在审计调查中向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发出整改建议函,要求其组织三县(市)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确已死亡人员仍继续领取退休养老金的,要立即停发并追回多领取的退休养老金,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不受损失。

    由于审计整改建议及时,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组织三县(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一周内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已核实的20人全部停发了退休养老金,并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退休金8万余元。与此同时,三县(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离退休人员认证办法,根据年龄结构确定认证周期,强化了内控机制。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还将有关情况上报给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建议其在全省范围内加大管理力度,健全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这次的专项审计调查不仅体现了审计服务民生的职责,还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认同与积极支持,促进了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管理,审计成效明显。(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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