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呈现新特点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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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河南省审计厅在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切实贯彻“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审计理念,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为重点,在全面掌握省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揭示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的建议。河南省财政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把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作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重要契机,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审计报告,积极解决问题,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和下发了6个规范性文件,注重从制度上加以整改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河南省财政厅对审计中提出年初省级部分预算未细化到单位或项目,形成机动财力的问题,专门制定了《河南省省级部门预算待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部门预算待分资金范围、数额、用途、使用程序、时间期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部门预算预留资金管理,规范审批、使用和支出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落实配套措施,推进财政制度改革。针对当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公务卡改革进展缓慢和直接支付比例低的问题,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范围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公务卡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驻郑州市以外省辖市市区的省级预算单位。同时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支付方式审核过程中预算单位、财政厅内部处室的操作程序、权限和责任,明确划分了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为规范工资和津补贴发放,加强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审核监督,提供了依据。
    
    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解决省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结余逐年增大的问题,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减2009年及以前年度净结余资金的通知》,调减有关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共计1162.8万元。同时在《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规定“2010年及以前年度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截止2011年9月30日前仍未使用的,除中央专款及配套外,原则上收回预算重新安排”,并要求“对于跨年度项目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提出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促进了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河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财政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理念,从严格申报程序、征求部门意见等方面加强管理,规范预算追加事项,促进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张居贵 吕鸣莉 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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