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桓台:审计建议推进“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来源:山东省桓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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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桓台县审计局对财政部门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政府采购存在着责任不清、规模小、范围窄等问题,该局提出了“管采分离、中介代理、专家决策、全程监督”的政府采购模式,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一是明确采购范围。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将所有财政拨款部门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凡是列入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并严格立项评审。对立项无依据、方案不合理、资金不到位、采购方式不合法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严格中介代理。选择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会议。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定开标评标综合情况报告,中标公司无异议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督促采购单位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是实行专家评审。由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行业专家组成评标小组,并邀请所有的投标供应商参与监督。评审专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严格保密,由专人负责通知。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严格审查和比较,向采购单位推荐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四是加强联合监督。县财政、监察、检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遵循“三公”原则,对政府采购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督,将采购置于竞争之中、阳光之下,实现“阳光”采购。 (李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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