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审理工作在审计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来源:湖北省巴东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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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巴东县审计局法规审理室,主要从事计划、法规、审理、培训、科研等工作,通过历时三年的探索实践,目前这一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2011年,该局法规审理室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共下达综合审计计划18个,开展政策法规及审计业务培训48次,召开审理会议22次,书面及网上审理审计项目55个,现场审理审计项目1个,督导审计项目6个,审理各种审计资料5000余份,成功地实现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业务理念和审计行为的全面转型。
    
    一是制定审计项目操作规程。依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先后制定了《审计业务基本流程》、《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执法程序操作规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及《财政联网审计管理办法》。这六大操作规程,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审计人员具体开展审计实务提供了指南。
    
    二是加强审计业务培训。结合审计实务,先后开展了审计法实施条例、政府绩效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国家审计准则、AO2011系统运用、AO实例及计算机审计方法撰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防控等审计业务培训。该局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强力培训和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由不适应到逐步适应,由自由裁量到规范化操作,已成功地实现了新时期审计的转轨转型。
    
    三是严把项目审理关。一是所有审计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审计组长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和法规审理部门审理的操作流程。严格依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执行。二是通过网上审理、报送审理、现场审理等多种形式,对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适时监督管理,对照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现场纠偏,及时整改完善。
    
    四是创新审理方法。不断创新审理方法,充分借助审理平台,除每月对各审计项目例行审理外,经常深入一线现场巡回督导,指导克难攻坚,指导编写实施方案、编写底稿、审计取证、编审报告,同时还将每一次审理会议及审计业务会议,当作全局人员共同学习取长补短的机会,让参审人员在审理中不断完善提高。(万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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