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审计力促农村低保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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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审计局在农村低保资金审计中,提出了要确保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公开透明,按政策足额落实农村低保地方配套资金,规范操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的审计建议。通山县低保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通山县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和《通山县农村低保核查扩面工作方案》,局机关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强化社区、村委会对象公示工作,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严把收入核算关。对所有提标扩面对象,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由2名以上人员对申请人逐户采取“一听、二看、三问、四走访”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方式进行家庭收入核算,改变过去“以测算为辅、民主评议为主”的粗放型认定做法。

    二是严把民主评议关。在入户核查和村民小组评议基础上,对提标扩面人员召开村支“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乡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评议,并在记录本上签字。对已享受对象和新增对象的家庭收入、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采取问、听、看、访、算、议等方法进行认真测算、评估和调查,入户核查率和调查率均达到100%。严格按政策规定,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该取消的取消,该新增的新增,力争做到该保则保、应保尽保。

    三是严把审核公示关。各乡镇、村把“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和公示内容作为打造“阳光”低保、接受群众监督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做到村委会民主评议后第一榜公示,乡镇审查同意后第二榜公示,县低保部门审批后第三榜公示。公示到每个村民小组,公示时间5—7天。将农村低保发放情况及时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把抽查审批关。县低保部门接到各乡镇上报的档案材料后,按照10%抽查比例,督促分片包干成员入户抽查。同时,对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一律凭村支“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有包村干部签名)记录和乡镇、村两榜公示材料审批,凡是手续材料不全的一律补报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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