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冠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整顿不合规发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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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在县级政府决算审计中,发现冠县存在违规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现象。该局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冠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下大力气整治假发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审计检查等方式进行。
    
    该县明确确定,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自查阶段,限期各单位对已入账报销的发票进行自查自纠,对不合规发票予以清理,向出票方索要合规发票予以更换。对及时进行更正的单位,不再予以追究。2011年12月1日以后凡经该县审计局发现用虚假发票等不合规单据予以报销或冲账的,对单位处以不合规发票同等金额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不合规发票金额1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各单位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工程价款结算必须取得合规发票,尤其是县内单位建设工程必须责成施工方开具本县地方税务局出具(代开)发票;对大额发票报销必须附有加盖售方印章货物清单,否则参照上述情况予以处罚。
    
    冠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审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为反腐倡廉、促进该县财经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陈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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