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全面启动网上跟踪审理全程监控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去年以来,湖北省审计厅积极开展项目质量全程监控,对现场审计业务实行网上跟踪审理,确保有效组织实施各项审计工作,促使提升项目审计质量。目前,已率先在今年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中实行。

    一、加强领导,搞好培训。厅法规处认真制定了网上审理工作方案,明确上传资料内容、上传时间要求,并对审理人员进行了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同时,依据厅计算机中心专门制订的网上审理软件对业务人员进行了网上审理流程培训,下发了权力运行风险电子监控系统业务处室操作手册,针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准则以及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常见遇到的问题,制作了统一模块,有力促进了审计质量地提升。

    二、突出重点,搞好协调。审理重点包括: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查证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和充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认真听取了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并采纳了合理意见等。在审理过程中,要求审理人员在跟踪审理过程中加强与一线审计人员的沟通、协调,关注跟踪审理发现审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好记录,及时向审计组反馈,重要问题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报告,督促审计人员及时予以纠正、整改。

    三、明确责任,防范风险。合理调配审理力量,项目审理分工到人,在审计组进点一个星期后审理人员对项目现场审计工作开展跟踪审理,确保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完成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程序情况和取得的审计证据、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审理。现场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要充分利用前期跟踪审理工作结果,对审计报告的各项内容和征求、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情况进行认真审理,提高审计报告审理的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四、严格流程,跟踪服务。各审计组进点后,审计组长(主审)通过OA系统,每10个工作日向法规处上传审核后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等资料,法规处及时进行网上审理。对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审计工作方案中具体审计事项的,要求审计组及时向法规处上传方案调整说明。现场审计结束后,各审计组将全部审计纸质资料交当地审计局法规部门按省厅法规处网上审理意见,进行结果审理。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