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统一组织实施60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3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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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正开展36个县市区共60名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此次审计由湖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审计覆盖23个县市区47名党政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以及4名县市区委书记和9名县市区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要摸清县市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整体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中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和倾向性问题,统一出具审计综合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为今年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服务,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明确审计重点,增强审计内容的针对性。此次审计将领导干部“四权一廉”(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廉洁自律)情况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确保审计报告实现“两个充分”,即充分肯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充分揭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涉及到的资金、资源和资产作为切入点,努力做到“五个必审”,即任期内的财政收支、负债和税收情况必审;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情况必审;土地资源管理、资源性(含水、矿产、林权等)国有资产经营、处置必审;民生资金和环保资金的使用必审;重点基建项目和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必审。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审计工作的整体性。此次审计由湖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制定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各市州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具体实施审计工作,审计情况将被列入该厅对市州审计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中。该厅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实行统一模式,统一问题定性,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有关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力求掌握县市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有关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坚持科学评价,提高审计结论的准确性。遵循依法评价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确保评价定性有法可依;遵循全面评价原则,全面分析审计查证的各种情况,既反映领导干部的相关业绩,也反映审计查证认定的问题;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遵循权责对等原则,准确界定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以职定权、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比如,在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总原则,突出对书记、县长承担责任的区分:对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事项、对事关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突出对书记应负责任的评价;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贯彻执行党委决策的事项,突出对县长应负责任的评价。(兰志荣 赵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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