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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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十分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通过组织进修班、交流会等培训方式,该局建立起一支政治业务素质精、组织协调能力强、职业道德修养高的合格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队伍。同时,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公开录入有特长的审计人员,适应新时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复杂性和更高要求。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审计的良好氛围。加大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适当扩大公告范围、适当扩大揭露和披露的范围,引导社会进一步关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新闻报道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审计信息质量,不断扩大审计工作在系统内和系统外的影响。
    
    三是强化监管,发挥审计监督的最大效能。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做到组织考察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相互印证。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仟审计结果报告,存入纪检部门干部廉政档案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信息库,与干部考察考核材料一起,作为调整班子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采取“先审后离”或“待审制”的办法。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约束、警示及客观评价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
    
    四是加强探索,实现审计业务的科学管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符合市域实际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加大审计调查研究力度,逐步建立科学的审计计划管理体制。搞好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之闸的衔接,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计划,有效整合、利用审计资源,增强审计计划的科学性。(梅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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